惠湾建协〔2024〕3 号
关于受理2024年度惠州大亚湾区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粤建协〔2019〕23号)的文件和我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我协会开始受理2024年度惠州大亚湾区建设工程优质奖的申报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的条件,在大亚湾区域内建设,并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工程规模条件如下: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 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建工程。
4、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以上工程应装修全部完成,具备使用功能要求,而且投入使用。住宅工程应满足入住条件(管道终端的相关设施洁具应安装到位,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入住率不少于40%。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整体工业建筑群。
3、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一条完整生产线。
(三)市政工程(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
项目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且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污水处理厂、水厂、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申报惠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项目必须通过区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
(五)下列工程不得申报参评: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2、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3、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4、施工期间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工程。
5、甩项工程(即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不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工程)。
6、未按国家技术标准在惠州境内承建的工程。
7、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8、保密工程。
9、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10、未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二十条》,有投诉的工程。
11、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惠州大亚湾区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独立装订。
(二)、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申报惠州大亚湾区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参考附件2)。
三、申报时间和途径
(一)、受理申报时间:受理申报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3月1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区内项目在受理时间内将申报资料统一报我协会,由我协会负责资料的审查工作。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子路46号动迁办2栋A101房
联系人:练锦通
联系电话:13509082628
四、评审时间安排
我协会将于3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区建设工程优质奖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惠州大亚湾区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
2、大亚湾区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
惠州市大亚湾建设协会
2024年3月5日